什么是EB-4?
時間:2023/07/28
EB-4是美國就業類移民項目中的第四個大類別,這個類別的適用人群是特殊職業人士、宗教人士、國際兒童受挫者和外交人士等,每年的配額呢,大約10000個。
首先說說宗教人士。請注意,美國的移民法對宗教人士有嚴格的規定,不是所有在教會或廟宇里面工作的人都能夠被認定為宗教人士,只有接受過教會洗禮或廟堂皈依的宗教人士才有資格。此外還必須先以合法的工作身份在美國的某個宗教團體里面帶薪工作滿兩年才能遞交申請。所有上述陳述都必須提供真實可靠的證明文件,才能最終獲得批準。所以混一個神職人員的稱號,并不代表你有資格通過這個類別區拿美國的身份。
再說說外交人士吧!不是你曾經從事過外交工作,就能夠通過這個簽證類別來獲得美國的身份。作為外交人士,首先要獲得美國外交部的認證,然后再根據工作需要證明有在美國長期居住的必要性,才能夠通過EB-4來申請美國的永久居住權。
這類簽證沒有投資要求,但是有被雇傭的要求,也就是說,無論你是宗教人士還是特殊職業人士,都要以在美國正常真實就業為前提。如果這個前提無法實現,那還是考慮一下別的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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